去年房子拆迁,拆迁协议是父亲的名字,现打算父母子女3人共同购房(注:子女未婚),这个拆迁协议是否可以抵契税呢?

可以抵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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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用户125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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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房屋拆迁过程中有关契税问题的复函》(苏财农税〔2002〕25号)规定:“三、被拆迁的产权人不重新购房,由其子辈、孙辈或其他非拆迁产权人重新购房的,不能按拆迁安置的有关政策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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