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扬州市直管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的具体准备材料?

还有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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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用户125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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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扬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咨询的有关直管公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的材料和办事流程问题,现答复如下: 直管公房承租权转让变更的办理,当事人需携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申请、身份、户籍证明、家庭同户籍同住两年以上成人意见等基础材料以及对照条件需提供的结、离婚证明、协议、他处住房产权证、无房证明、有、未享受政府涉房优惠政策证明、死亡证明等对应材料,送交房屋所在地的公房托管单位,由托管单位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经直管处复核、审核、会审,签批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租赁过户手续。 您如有进一步了解有关直管公房承租权转让详细情况的需求,请直接与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联系咨询(联系电话:879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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