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市低保家庭的标准是多少?我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我是一个二级残疾人,今年47岁;父亲是一个三级残疾人,今年73岁;母亲73岁;妻子46岁,服装厂打工,月入4000元左右;一女还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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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用户125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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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扬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从2018年7月1日起,扬州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提高到月人均660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不低于月人均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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