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建小区的社区活动用房是按多少比例配置的,有什么标准和文件规定?

是何时哪部分下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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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扬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1]72号)文件精神,我市新建商品房小区社区服务用房配套标准为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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