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9年注销企业,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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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用户125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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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 注销企业所需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一、 未办结事项预检 方式一、在办税服务厅“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办理预检,专窗将发放《未接事项告知书》。 方式二、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经营状态信息报告—税务注销预检和办理 二、免办流程 条件: 1、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纳税人 2、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流程: 可免予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即办流程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三)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四)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四、一般注销流程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其他所需资料: 实名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单位公章、《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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