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找哪个部门说理???

我孩子在2017年下半年参保了2018年(12个月)居民医保,在18年8月中旬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与市社保局办理了“增加",9月份申报交费,在报增加时,广陵社保局就停掉了居民医保的待遇,而单位医保要在次月(10月份)才能享受医保,前后3个月,“不幸的是,,在9月14号,孩子因生病需住院手术,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报不掉,全部自费,居民医保已停,职工医保不好用,请问,这个医保报销的药费该去找谁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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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nia - 皮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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