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其实根本没有不好),强制要求员工每月休不等天数的无薪假

也就是用工资去扣员工休假的薪水 变相少发工资 我们是合同制 今年已经维持2月 6-9月也都会持续休 每周都上4休3 甚至更多 请问合不合法?劳动者要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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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用户125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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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扬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信访人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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